| 企業經濟性質 |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 ||
|---|---|---|---|
| 企業類型 | 生產加工 | 公司注冊地 | 北京 北京 |
| 注冊資金 | 成立時間 | ||
| 員工人數 | 月產量 | ||
| 年營業額 | 年出口額 | ||
| 管理體系認證 | 主要經營地點 | ||
| 主要客戶 | 主要市場 | [服務業] | |
| 廠房面積 | 是否提供OEM代加工 | 否 | |
| 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 ||
| 主營產品或服務 | |||
| 所屬行業 | 紡織 > 朝陽區紡織 | 所屬城市黃頁 | |
| 企業名稱 | 沃爾沃(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0007109391192 |
|---|---|---|---|
| 登記狀態 | 在營(開業)企業 | 住所 | 北京市朝陽區景華南街5號遠洋光華中心C座26層 |
| 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 | 法定代表人 | 克勞斯(CLAES SVEDBERG) |
| 注冊資本 | 15230 萬元 美元 | 成立日期 | 2000年06月06日 |
| 營業期限自 | 2000年06月06日 | 營業期限至 | 2050年06月05日 |
| 登記機關 | 北京市工商行政* | 核準日期 | 2016年07月08日 |
| 經營范圍 | (1)在地區允許外商投資的領域依法進行投資;(2)受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托(經其董事會一致通過),向其提供下列服務:(a)協助或代理其從國內外采購供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及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b)在國內外市(1)在地區允許外商投資的領域依法進行投資;(2)受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托(經其董事會一致通過),向其提供下列服務:(a)協助或代理其從國內外采購供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及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b)在國內外市場協助、代理或以經銷方式銷售其產品(整車除外),并為這些產品提供售后服務;(c)為其提供產品生產、銷售和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支持、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管理等服務;(d)協助其尋求貸款及提供擔保;(e)從事與其產品和服務有關的研發活動,并向其提供研發成果和技術協助;(f)在外匯管理部門的監管下,在所投資企業之間平衡外匯。(3)提供倉儲、配送等綜合物流服務;(4)在中國境內設立研發中心或部門,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發,轉讓其研發成果,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5)提供與業務有關的咨詢服務;(6)以代理、經銷或設立出口采購機構的方式出口境內商品;(7)購買所投資企業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后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的產品不能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8)提供與業務相關的技術培訓;(9)為所投資企業及關聯公司提供經營性租賃服務,或依法設立經營性租賃公司;(10)為其銷售的產品和關聯公司的產品提供售后服務;(11)作為沃爾沃、馬克、優迪汽車和雷諾**進口卡車在國內的總經銷商,從事沃爾沃、馬克、優迪汽車和雷諾**非中國制造的卡車的進口、銷售(不含零售)、市場營銷及服務;進口并批發沃爾沃生活方式用品;其它相關配套業務(包括:存貨管理、發送、倉儲、產品促銷、包括維修保養在內的售后、培訓和經銷商網絡管理服務)及商務咨詢服務;(12)進口并銷售(不含零售)母公司的子公司的產品(整車除外)及其零部件;(13)協助或代理關聯公司從國內外采購供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及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銷售(不含零售)關聯公司的產品(整車除外);(14)從事技術進出口業務和商品進出口代理業務;(15)承接境內外企業的服務外包業務;(16)向特定客戶直接銷售沃爾沃、馬克、優迪汽車和雷諾**進口卡車,及上述產品零部件;(17)進口并銷售為所投資企業、母公司及關聯公司的產品提供售后服務所需的原材料、易耗品和零、備、附屬和翻新件;(18)委托境內其它企業生產或加工母公司的子公司的產品并在國內外銷售(整車除外);(19)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國際快遞業務除外);(20)在國內外采購并以代理或經銷方式在國內外銷售與母公司的子公司的產品同類的商品(整車除外)及其零部件。(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 ||